专题研究
罗凯
历史地理研究.
2021, 41(2):
42-56.
唐代县的等第,以户口、官品、俸秩、迁转次序等不同的标准看,有四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十等诸说。从历时性而言,县等是不断增多的,由前期的六等逐渐发展到后期的十等,只是天宝时曾一度事实上取消下县,稍显波折。而望、紧、次赤、次畿县的出现,均与户口多寡无直接关系,更多地体现出“资地美恶”的特征。其中“次赤县”的问题尤其复杂,因其牵涉“赤县”的广义和狭义问题,综合分析,次赤县制度在传世文献中出现,不晚于唐德宗初年,很可能最迟代宗初期已经产生。而代宗末年至德宗前期形成的俸秩,对唐后期乃至五代的县之等第,也有新的影响。五代皆以户口多少定县的等第,只是不同王朝有不同的标准,繁简不一。通观唐五代县之等第,总体上呈现出从官品本位到以俸秩为准的演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