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史

民国1∶10万地形图城乡聚落标注符号研究

  • 江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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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 广东广州 510635

江伟涛,男,1983年生,广东揭阳人,博士,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海洋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区域历史地理、经济史、海洋史研究。

收稿日期: 2024-06-02

  网络出版日期: 2026-01-19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实测地图资料所见民国珠江三角洲城乡聚落地理与市场体系研究”(25AZS019)

Research on the Symbols for Urban and Rural Settlements in the 1∶100 000-Scale Topographic Map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 Jiang Wei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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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stitute of History, Guangdo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Guangzhou 510635, China

Received date: 2024-06-02

  Online published: 2026-01-19

摘要

民国1∶10万地形图以人口规模10 000人、1 000人、500人为标准对城乡聚落进行层次分明的标注,并形成“真形”与●、☉、○的地图符号标注系统。这一标准与实际情况有相当落差,总体而言,“真形”聚落只能视为2 000人以上具有明显城市属性的聚落,○符号指代500人以下具有明显乡村属性的聚落,●、☉两种符号则应合并理解,可视为500—2 000人并介于城市与乡村间的聚落。

本文引用格式

江伟涛 . 民国1∶10万地形图城乡聚落标注符号研究[J]. 历史地理研究, 2025 , 45(4) : 107 -121 . DOI: 10.20166/j.issn.2096-6822.L20240202

Abstract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the 1: 100 000-scale topographic maps marked urban and rural settlements in a clear hierarchical manner based on population thresholds of 10,000, 1,000, and 500 people. They also established a map symbol labeling system that included ‘true-form’(真形) representations, as well as the symbols ●, ☉, and 〇. This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exhibited a significant discrepancy from actual conditions. Generally, settlements marked with ‘true-form’ can only be regarded as those with an obvious urban nature and a population of over 2,000. Settlements labeled with the symbol 〇 correspond to those with a distinct rural nature and a population of less than 500. The two symbols ● and ☉ should be consolidated, representing settlements with a population of 500 to 2,000 that primarily fall between the urban and rural categories.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调查、统计、测绘等现代科学方法传入,我国逐步形成了一批以这些方法为基础的系统性资料。其中,调查与统计资料作为21世纪以来学界发掘新史料的两大来源,已得到充分关注;基于测绘技术生成的近代地图、地籍资料也日益受到重视,尤以系统、翔实及区域覆盖面完整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为最。研究者主要聚焦于河网水系、土地利用、城乡聚落、交通路线、行政区划等地图所表现的地理要素。
在不同种类的地图上标注这些地理要素的地图符号也有区别。以城乡聚落为例,在1∶5万及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上,聚落以真实形态按比例绘制,称为“真形”标注;在比例尺更小的地形图上,则以“真形”加符号形式标注,符号常有●、☉、○等。中、小比例尺普通地图或专题地图的符号亦有样式或数量的区别。除以行政等级为标准绘制的普通地图外,一些专题地图还会以城乡、邮政等级、人口规模等其他标准进行符号设计。
民国地图中,1∶5万与1∶10万大比例尺地形图为目前存量最大、覆盖范围最广、资料翔实性与系统性最好的两类,但此两类地图上均无图例说明,仅图幅右下标注“图式据某年图略图式”字样。 民国时期曾有多个版本1∶5万与1∶10万地图图式出版,但目前仅能见到1935年版1∶5万图式和1945年版1∶10万图式,且尚未发现匹配上述版本图式的地图。对于1∶10万地形图中“真形”、●、☉、○四种层次分明的聚落标注形式也缺权威释义,这极大影响了这批地图资料的研究利用。 鉴于此,本文依据各类相关地形图与民国图式资料,以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的1∶10万地形图为中心,尝试复原这些地形图所使用的图式版本对城乡聚落地图符号的区分标准,并进行验证,以明晰所见1∶10万地形图中各类型聚落的内涵。

一、 1∶10万地形图对城乡聚落的标注

作为20世纪上半叶测绘技术的产物,民国地形图已通过相对完善的图式对各类地理要素的表现形式进行规范,具备了现代地图的基本特征,即统一性(比例尺、投影等数学基础和符号注记)、详尽性(按规范、图式反映地理要素分布和质量、数量特征)、精确性(位置、长度、面积、轮廓形状等的定量,有控制和方位意义地物的定性)。
目前所见民国1∶10万地形图虽未标注图例,但据图面信息推断,普遍依据的是1930年版1∶10万图式,并存在少量依据1917年版1∶10万图式及1913年版1∶20万图式绘制的地图。可惜尚未发现这些图式资料,仅能以1945年10月军令部公布的《十万分一及三十万分一民国图图式》及其解说为参考。根据《中国测绘史》(第一卷、第二卷)所附《明代至民国测绘大事年表》,1∶5万以上比例尺地形图共有1913、1920、1929、1933、1935、1944、1945年七版图式 ,但目前仅见1935年10月参谋本部公布的《一万分一至五万分一地形图图式》及其解说。下文试结合所用图幅信息分析这两份间接图式资料 ,以揭示1∶10万地形图关于城乡聚落的划分标准与标注形式。

(一) 图式规范中的各类型聚落

民国地形图中,聚落一般称为“居住地”,主要分为城镇、村庄、街市三类。这三类聚落通常对于军队休养与军需品补充意义重大,故依据位置、规模及内外形态区分,“城镇爰为物质辐辏之所,即主要之交通线,亦会合于斯,以是交通与休养,均称便利”;村庄则“易于选定便利之集合场及系马场”;街市在规模上较村庄大,“居民多营宿商业”,军事意义介于城镇与村庄之间。 1935年版图式中关于城市(街市)与村落的表述为:“街市谓商业繁盛,房屋密集之所。乡村谓从事于农业、渔业、牧畜等各项人民之居住地,房屋虽多,而不甚密集者也。” 1945年版图式中对此未专门说明,推测应与1935年版相近。反映到图上,城乡聚落形态多以聚落规模、房屋密集程度及内部空地多寡来表现,是否为“物质辐辏之所”可通过周边交通线路判断,商业是否繁盛则无法直观体现。
图1是1935年版图式中的关于聚落标注的规范。深浅方块代表房屋,其解说如下:
图1 居住地图式之一

资料来源: 参谋本部《一万分一至五万分一地形图图式》,1935年,第17版。

将房屋之边线,化为图尺,若各边在0.5(单位为公厘,即毫米,下同)以上者,则绘其边线;其光辉侧用三号线,暗影侧用二号线,而以线幅之中心,表示其周围之大,且于其各边线内,与图廓成四十五度之方向,由左上方至右下方,绘极织平行线,各线之间隔为0.33,是曰晕线。但在泥草房及木房,则仅绘边线,不施晕线;若房屋周边在0.5以下者,则不问其房屋之种类,概以黑色表示之。
方块内绘以间隔为0.33毫米的晕线,在乡村中,方块外则绘制方向相反、间隔较宽(0.5毫米)的晕线表现乡村聚落内的空地:
场地: 为乡村房屋外农民收集农产物工作或休憩之空地。其境界以地类界表示之,于其境界内,取与图廓成四十五度之方向,由右上方至左下方,绘以至织平行线,各线之间隔为0.5。
此外,街市内方块所表现的房屋间空隙为“真宽道路”,穿过乡村聚落的各种式样线条则为“记号道路”:
道路有真宽道路及记号道路之别: 在房屋密集之区,如街市内之道路,不绘道路记号,即以房屋之边线及城垣,(除土围外)代道路之边线;其无以上诸线之部,则按其真宽化为图尺,以二条三号线绘之,是为真宽道路;至按所定之记号描绘者,则为记号道路。
地形图上并非一个方块表示一座房屋,“凡相连接集合之房屋,无须分绘者,可总绘之” 。从图式及解说可知,街市与乡村的区别一在规模大小,二在房屋密集程度,三在有无聚落内场地。
图式中还有关于聚落名称注记字号的规定,按照不同人口规模使用2—4号字: 1 000人口以下用2号字,1 000人口以上用2.5号字,5 000人口以上用3号字,30 000人口以上用3.5号字,100 000人口以上用4号字。 但同时又作“若无人口之册籍可参考者,宜斟酌其户数以规定之”的说明,所举示例为假定每户10人。
1945年版图式将街市细分为城市、镇集、庄寨三类,与村落共同构成四种聚落类型。从图2来看,庄寨应为筑有城垣的卫所、堡寨等具有军事防御性的聚落。此图式规定1∶10万地图中所有居住地“概用真形表示”,1∶30万地图则规定乡村聚落按照人口标准,采用“墨涂圆点记号”与“三号线圆圈记号”表示:
图2 居住地图式之二

资料来源: 军令部《十万分一及三十万分一民国图图式》,1945年,第11版。

居住地……在十万分一: 概用真形表示之。在三十万分一: 1. 自五百户起,及其以上者,概用真形表示之。2. 在五百户以下,二百户以上者,用径为1.5之墨涂圆点记号表示之。3. 自二百户以下者,用径为1.25之三号线圆圈记号表示之。
中国人口史研究一般以每户5口换算户与口的关系。据此,1∶30万地图中的2 500人即为区分“真形”聚落与符号聚落的标准,亦为区分城乡的标准。
相较于1∶5万地形图,这两种被称为“民国图”的地形图比例尺要小许多,对所绘地物势必有更多取舍。关于聚落标注的相关取舍原则图式亦有规范:
居住地之取舍: 凡都会、城市、首邑、要邑,以及著称之各项居住地,固须描绘外,余视图面之繁简,而定其取舍,但有不可省略之部分,务宜注意者,分述如左: 1. 通邮政电报者。2. 公路铁路之车站、轮船帆船之码头,以及其交叉点与起止点。3. 有乡镇区公所之所在地,及有工厂仓库之村镇,或有学校集场之村落。4. 关隘、险要、名胜、古迹,及有军事设备,特种建设之处。5. 有城垣堡垒,可为防御用者。6. 有寺庙、王府,蒙旗、土司、卡伦等之所在地。7. 边荒区域之零星居住地,及独立屋宇。

(二) 图式规范中各类型聚落的划分标准

从1935年版与1945年版的图式可见,聚落在1∶10万及以上比例尺地形图中的表现形式,居住地以“真形”绘出实际形态,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则以规模大小、房屋密集程度、聚落内空地多寡等体现,但随着比例尺缩小,依靠肉眼辨识的特征难度增加。在1∶5万地形图(图1)中乡村聚落轮廓已颇难分辨;到1∶10万地形图(图2)中仅由四个黑色小方块表示;至1∶30万图中则以●、○两种符号代指,并区分不同人口规模。
目前所见1∶10万地形图上,除以“真形”标注的聚落外,还有●、☉、○三种符号标注的聚落。因而至迟在1945年,同比例尺地图表示城乡聚落的符号已有变化 ,由“真形+符号”标注改为全部用真形标注。1958年制定的地形图图式,乃至现行(2017年制定)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中,均规定1∶10万地形图全部用“真形”标注城乡聚落。 只有到比例尺更小的1∶25万与1∶35万地形图才规定使用“真形+符号”来标注城乡聚落。 因此,目前所见1∶10万地形图上的“真形”与●、☉、○三种符号标注的城乡聚落的划分标准,还须结合图面标注信息分析。以下对表现同一区域的图幅内容进行讨论,尝试比较1913年版1∶20万图式、1917年版1∶10万图式与普遍使用的1930年版1∶10万图式的差异,以揭示这些地图符号的内涵。
首先是1917年与1930年版图式的情况。据此两版图式绘制的两幅“常熟县”1∶10万地形图 中,“常熟城”“五渠镇”为“真形”聚落,“冶塘镇”“练塘镇”为●符号聚落,兴福街为☉符号聚落,此外尚有大量○符号聚落。两幅图对聚落的表现完全一致,可见两版图式的聚落标注方式并无差异。但有城墙与无城墙街市的表现略有不同: 对有城墙的治所城市,图中绘出城墙以示城市轮廓,城内建筑以方块(方块内或绘晕线,亦有墨涂方块)表示,若城墙外建筑较密集(即城外街区),同样以方块标示。无城墙街市表示方法同如城外街区,仅绘出若干块状符号形成轮廓。
其次是1913年版1∶20万图式与1930年版1∶10万图式的情况。在所留存江浙两省的1∶10万地形图中未见使用1913年版1∶20万图式的图幅;广东省图幅中存在几幅使用1913年版1∶20万图式的地图,其备考中注明“图式据二年二十万分一图略图式”。图3a所示即据此图式绘制的“中山县”1∶10万地形图,图3b是据1930年图式绘制的版本。两幅图中●、☉、○三种符号标注聚落一致,但象角、沙溪(墟)、谿角在图3a以“◎”标注,这三个聚落在图3b中均为“真形”聚落。推测1913年图式中这三个聚落未达到“真形”描绘标准,而●、☉、○三种符号之上还有一个标准更高的“◎”符号。
图3a 据1913年版1∶20万图式绘制的“中山县”1∶10万地形图

资料来源: 台湾藏《广东省陆测图》之“中山县”,地图数位典藏整合查询系统(https://map.rchss.sinica.edu.tw/),资料识别码: map_moi1_32638。

图3b 据1930年版1∶10万图式绘制的“中山县”1∶10万地形图

资料来源: 台湾藏《广东省地形图》之“中山县”,地图数位典藏整合查询系统(https://map.rchss.sinica.edu.tw/),资料识别码: map_moi1_35546。

1913年版的1∶20万图式笔者尚未寻获,但1∶20万地形图图幅上有明确图例。如广东省普宁县1∶20万地形图(图4),系彩色印刷,1935年缩绘,1939年再制版,所使用的图式为“据民国二年二十万分一图略图式酌予修改”。图幅左右内外图廓之间标注了图例,聚落图例位于图幅右侧。图中聚落均以红色表示,依人口规模分级,“真形”为50 000人以上聚落及省会、县城等,此外则以●、 、☉、○四种符号分别指代10 000—50 000人、1 000—10 000人、500—1 000人及更低人口聚落。因其注明对原图式“酌予修改”,●、 可能是修改的部分,推测原1913年图式符号或为◎、●、☉、○。
图4 1939年广东普宁县1∶20万地形图及其图例

资料来源: 台湾藏《广东省图》之“普宁县”,地图数位典藏整合查询系统(https://map.rchss.sinica.edu.tw/),资料识别码: map_moi1_35356。

结合以上两例,间接复原1930年版1∶10万图式关于聚落标注的相关规范: 以“真形”及●、☉与○三种符号来表示城乡聚落。其中,县城等治所、人口10 000人以上的集镇、具有军事防御功能的庄寨聚落以“真形”描绘,人口在1 000—10 000人的聚落以●符号表示,500—1 000人的聚落以☉符号表示,500人以下聚落以○符号表示。这样绘以“真形”的聚落基本可视为城市,符号○表示的聚落为乡村,符号●与☉表示人口规模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聚落。在以市镇经济著称的江南地区和开发较晚但近代商业同样繁盛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两种符号所代表的相当一部分应属商业聚落,即“市镇”或“墟市”。

二、 “真形”聚落的城市属性与实际人口规模

按图式规范推测,1∶10万地形图中以“真形”标注的聚落应为商业繁盛、房屋密集且人口规模达到10 000人的城市。囿于资料,下文将利用民国时期县域人口调查结果,以人口规模、人口密度、非农职业比重等指标对“真形”聚落的城市属性进行考察。
笔者获取了民国时期江南地区句容县(1933)、江宁县(1933)、吴江县(1934)、平湖县(1936)、桐乡县(1946)的调查资料。初步统计,苏、浙、粤三省1∶10万地形图制版在1930—1941年间,绝大多数图幅制版于1935年之前,尤以1930年为主,编制这些地图所依据资料的形成时间应更早。下文使用的数据调查时间集中于1933、1934、1936、1946及1953年,虽与地形图的依据时间上不完全匹配,但仍可说明一些问题。
这些资料均以调查时诸县下属乡镇为统计口径,人口调查内容包括户数、口数、性别、年龄等,还有居民职业信息,有助于判定1∶10万地形图中“真形”聚落的非农属性与人口规模。调查资料以清末民初就在中国县以下形成的“区-乡/镇”的正式行政区划为依据,本文所需其实是居民居住自然聚落的情况。尽管商业型自然聚落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能独自成镇,但多数仍从属于某个乡镇。因此,如何从基于政区的数据中辨别并提取自然聚落信息是问题的关键。下文将对这5个县逐一分析。
在1∶10万地形图中,句容县的“真形”聚落只县城一处,面积为1.23平方千米,作为行政治所,以“真形”标注符合图式规范。1933年的调查资料中,句容县城内以东西大街为界分华阳、崇明两镇 ,共有1 662户、7 469人,其中从事农业者100户,在2 160名职业人口(指15—59岁的男子)中,从事农业者(包括“务农并兼他业者”)126人,城内有农业用地(调查中称为“熟地”)523亩 。这些数据基本可反映句容县城的城市属性。
江宁县有湖熟镇等5处“真形”聚落。1933年2月江宁县被国民政府确立为自治实验县,成立直属于江苏省政府的新县政府,担负县政试点重任。在完成财政及公安整理后,自治实验县县政府着手进行人口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每个乡镇详尽的户口、性别、年龄、职业、教育、婚姻等。将5处“真形”聚落的相关数据整理汇总(表1)。
表1 江宁县“真形”聚落基本情况
“真形”
聚落
面积/平
方千米
人口
/人
农业
/人
工矿
/人
商业
/人
其他
/人
无业
/人
未详
/人
劳动
力/人
非农
比重
工商
比重
湖熟镇 0.42 6 101 200 593 1 429 110 75 173 2 580 83% 78%
秣陵镇 0.24 2 209 114 141 559 18 83 36 952 75% 74%
江宁镇 0.32 2 981 134 208 543 75 28 152 1 141 72% 66%
上河镇 0.18 3 817 59 304 794 172 89 249 1 671 76% 66%
陶吴镇 0.15 1 974 252 166 257 28 144 43 890 51% 48%

资料来源: 面积数据来自1∶10万地形图;人口数据根据《乡镇户口总表》《乡镇男子职业分类表》(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府: 《江宁自治实验县二十二年户口调查报告》,1935年编印,第20—29、40—49页)整理。

注: 1. 各乡镇人口数量包括公共场所人口; 2. “劳动力”指男性人口总数减去儿童数量。

表1中的“农业”“商业”等职业人口是指从事该职业的成年男子数量,“其他”一类包括公共交通、自由职业、公务、人事服务四项,“劳动力”为男性人口总数减去男性儿童总数。可以看到,5个“真形”聚落中除陶吴镇非农比重较低外,其余聚落的城市属性较明显,非农比重均在70%以上。不过这5个“真形”聚落的人口规模均未满足图式规范的10 000人标准,陶吴镇仅有不到2 000人。
吴江县共有包括县城在内的7个“真形”聚落。据1934年的乡镇区划,同里镇分为东溪、西津两镇,黎里镇分为黎东、黎西两镇,盛泽镇分为东、西、南、北、中五镇。将调查资料中的相关信息合并处理(表2)。
表2 吴江县“真形”聚落基本情况
“真形”聚落 面积/平方千米 人口/人 职业状况 商店(1934)/家 商店(1954)/家
同里镇 0.57 6 651 工商48%、农6%、其他46% 366 611
北坼镇 0.29 1 881 商农 185 282
黎里镇 0.22 8 123 工商40%、农10%、其他50% 303 626
震泽镇 0.55 8 767 商业最多 562 878
平望镇 0.44 5 262 商、工、农 351 530
盛泽镇 1.12 25 796 农工学商机织 1 136 1 495
吴江县城 0.84 4 990 商70%、其余30% 224 498

资料来源: 面积数据来自1∶10万地形图;人口、职业、商店(1934)等据《江苏省吴江县改划乡镇区域调查表》(《吴江县政》1935年第2卷第2、3期合刊,第5—26页)整理;商店(1954)据《吴江县农村集镇一览》(《1954年苏州专区各县农村集镇一览》,苏州市档案馆藏,档号: H44/006/0030)。

表2可见,吴江县的调查资料对职业状况的记录仅描述、估计,不甚精确。结合商店数量再做比较,其中1954年的“商店”指私营工商业户数,是苏州专区各县对辖区内具有10户以上私营工商业的集镇进行的调查,当比1934年的调查结果更为可靠,但无法排除20年间各镇自然发展的差值。这7个“真形”聚落的城市属性基本上能够确定,仅人口规模未能满足图式要求: 最少的北坼镇1934年仅1 881人,即使在1954年调查资料中亦仅略超3 000人。
平湖县共有包括县城在内的7个“真形”聚落。1935年浙江省政府与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合作,将平湖县设为地政实验县,旨在推进地籍整理与国民政府土地政策落地,由地政学院选派研究员、毕业生等专业人员担任县长、区长及县政府要职。1936年3月开始全县土地经济调查,户口及职业状况也是其中的一项调查内容。现将这7处“真形”聚落的相关数据整理汇总(表3)。
表3 平湖县“真形”聚落基本情况
“真形”聚落 面积/平方千米 人口/人 农业人口/人 总户数/人 工商户/人 农业人口比重 工商户比重
平湖县城 2.00 11 757 22 2 783 2 174 0.2% 78.1%
乍浦镇 1.11 12 180 5 847 2 755 1 176 48.0% 42.7%
新埭镇 0.19 3 491 1 309 873 495 37.5% 56.7%
新仓镇 0.12 7 225 4 014 1 619 599 55.6% 37.0%
赵家桥镇 0.11 3 413 3 161 718 66 92.6% 9.2%
全公亭镇 0.17 5 458 4 338 1 082 207 79.5% 19.1%
金丝娘桥 0.18 4 704 3 453 934 269 73.4% 28.8%

资料来源: 面积数据来自1∶10万地形图;户数、人口等据《平湖之土地经济》第八、九表(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与平湖县政府编印,1937年)整理。

表3中平湖县城与新埭镇的城市属性较为明显,乍浦与新仓有一定城市属性,其余尚难达标。在1936年调查时的乡镇区划中,县城西部为新丰镇,东部为当湖镇,金丝娘桥为乡,赵家桥为赵新乡辖区,除县城与新埭镇外,其余均有周边地区合并统计。 如果剔除并入的农村人口,这5个“真形”聚落的城市属性会相应增强,但其人口规模也相应大幅下降,更难达到图式要求的万人规模。
桐乡县共5个“真形”聚落,结合1946年相关资料整理汇总(表4)。濮院镇与青镇具有明显城市属性,其余3镇不明显。这亦与当时调查资料的政区变动有关。桐乡该次户口调查的时间为1946年4月,彼时为28乡镇的区划格局,但调查完毕户口总校正时,其区划已调整为16乡镇,故最终是以16乡镇为口径进行统计。
表4 桐乡县“真形”聚落基本情况
“真形”
聚落
面积/
平方
千米
人口
/人
劳动
力/人
农业
/人
矿业
/人
工业
/人
商业
/人
交运
/人
公务
/人
自由
/人
人事
/人
其他
/人
无业
/人
比重
1
比重
2
濮院镇 0.77 6 162 2 627 409 1 280 1 470 5 83 54 44 24 257 16% 74%
青镇 1.04 9 907 4 108 934 0 645 1 626 72 33 111 40 28 619 23% 62%
梧桐镇 0.78 10 939 4 539 2 083 0 301 1 100 50 247 79 61 59 559 46% 40%
屠甸镇 0.24 9 010 3 737 2 390 0 196 762 8 59 46 15 9 152 64% 29%
石湾镇 0.50 6 944 2 954 2 265 0 91 331 2 71 28 28 9 129 77% 19%

资料来源: 面积数据来自1∶10万地形图;根据《现住人口性别》《现住人口职业分配》(范文治: 《民国三十五年桐乡年鉴》,桐乡县政府印行,第140—141、147—149页)整理。

注:“比重1”为男子农业人口比重,指表中“农业”一列与“劳动力”一列之比;“比重2”为男子非农职业人口比重,指表中除“农业”“无业”“其他”外的职业人口之和与“劳动力”一列之比。

除青镇外,包括县城梧桐镇在内的其余4镇均有周边地区并入 ,需将这些地区剔除。梧桐镇为桐乡县城,以“真形”标注符合图式规范 ,濮院镇仅并入2个甲,可忽略。以下具体考察屠甸镇与石湾镇。1953年人口普查时,屠甸镇有2 288人,相当于表4屠甸人口(9 010人)的25%,与其男子非农职业人口比重相当,故作为“真形”聚落的屠甸镇人口数量当与此相仿。石湾镇地处桐乡与崇德交界,作为一个自然聚落分属两县,1946年时东北属桐乡、西南属崇德,表4中的“石湾镇”包含了周边9个保,不包括属于崇德县的部分。1953年人口普查时石湾镇已与崇德辖域部分合并为石门镇,隶属于崇德县,其城市人口数量为3 067人 ,即“真形”聚落石湾镇的人口数量应与此相当。
综上,在江南地区此5县中,1∶10万地形图的“真形”聚落在剔除政区因素干扰后,基本上能够确定其城市属性。不过其人口规模并未遵循“万人以上”图式规定 ,除平湖县三个“真形”聚落人口在1 000人以下,其余“真形”聚落的人口规模均在2 000人以上。

三、 ●及☉标注聚落的实际人口规模

1∶10万地形图中,以●、☉两种符号标注聚落的人口规模,按图式规范分别为1 000—10 000人与500—1 000人。如上所述,“真形”聚落实际并未达到图式要求10 000人标准,视为2 000人以上聚落较为合适。因此,可将●、☉两种符号聚落的人口规模调整为500—2 000人。在具体考察这两种符号标注聚落的实际人口规模前,可以明确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与“真形”聚落存在较明显差距。下文将以苏南地区为中心,利用江苏省1953年人口普查的副产品《江苏省各县小集镇人口统计》 ,匹配各小集镇与两种符号标注的聚落,考察苏南地区●聚落与☉聚落的实际人口规模。
1953年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对各县小集镇相关情况汇总统计,形成《江苏省各县小集镇人口统计》,统计对象是“乡属”小集镇人口。 所谓“乡属镇”指位于某一乡内、由所在乡管辖的集镇,相对于县属镇与区属镇,通常由未达到县属与区属城镇政权建制标准而并入所在乡的市镇构成。其规模差异较大,一般具有10户私营工商业户的聚落即纳入统计。 此材料以自然集镇聚落为统计口径,可用来与地形图中●与☉聚落匹配(表5)。
表5 苏南27 县人口数量及三种类型聚落数量
需要说明的是,以1953年人口普查数据匹配20世纪30年代的聚落并进行分析,尽管间隔20余年,且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但从表5选取的人口数据看 ,总体上,1953年苏南27县人口仅恢复至战前水平。具体而言,1928—1935年27县人口增长约14%,年均增长率约1.9%,大体处于自然增长的状态。若以1930年为基准,1953年的数据高出10%左右。下文考察●、☉聚落在人口数量偏高10%左右的情况下是否仍符合图式标准。
苏南地区27县从1∶10万地形图中所提取“真形”、●、☉三类聚落共计1 174个,其中●聚落417个,☉聚落568个,能够与《江苏省各县小集镇人口统计》等1953年人口普查资料匹配者共304个,●聚落匹配185个,☉聚落匹配119个,据此获得两组数据。从平均数上看,185个●聚落平均人口为1 136人,119个☉聚落平均774人,均符合图式规定的●聚落1 000—10 000人范围,以及☉聚落在500—1 000人范围。但进一步考察两组数据的离散程度会发现这两个平均数不具备代表性,多达59%的●聚落与48%的☉聚落不符合图式规范(表6)。考虑到“真形”聚落实际人口规模并未达10 000人标准,将其标准视为2 000人较合适。如果将●聚落的图式标准调整为1 000—2 000人,则仅有29%的●聚落符合图式规范。
表6 ●与☉标注聚落人口数据的离散程度 (单位: 人)
类 型 未剔除高度异常值 剔除高度异常值
合并 合并
实际数量 185 119 304 182 116 302
平均数 1 136 774 994 1 068 721 962
数值范围 95—6 275 109—3 170 95—6 275 95—3 691 109—2 151 95—4 058
极差 6 180 3 061 6 180 3 569 2 056 3 963
中位数 890 646 785 881 618 788
样本标准差 880 515 778 700 397 671
总体标准差 877 513 776 698 395 670
上限以上 23(12%) 22(19%) 28(9%) 20(11%) 19(16%) 26(9%)
期望范围 53(29%) 62(52%) 206(68%) 53(29%) 62(54%) 206(68%)
下限以下 109(59%) 35(29%) 70(23%) 109(60%) 35(30%) 70(23%)

资料来源: 根据《江苏省各县小集镇人口统计》相关人口数据整理计算。

注: 1. 所有数据均取整; 2. “上限以上”在“●”两列与“合并”两列指2 000人以上,在“☉”两列指1 000人以上;“期望范围”在“●”两列指1 000—2 000人,在“☉”两列指500—1 000人,在“合并”两列指500—2 000人;“下限以下”在“●”两列指1 000人以下,在“☉”两列与“合并”两列指500人以下。

判断一组数据的平均数是否具有代表性,在数据量较大时需要考察其离散程度(表6)。 本研究中185个●聚落与119个☉聚落的人口数据可视为苏南417个●聚落与568个☉聚落的抽样,计算标准差得到两组抽样数据与其平均数的实际偏离程度,再计算总体标准差得到对苏南417个●聚落与568个☉聚落与其平均数偏离程度的估计。
无论从极差、样本标准差还是总体标准差看(表6),两组数据的离散程度都很大。以●聚落为例,极差高达6 180,远超过平均数1 136,标准差亦达880,即使剔除3个高度异常值,极差仍为3 569,标准差降为700。而60%的数据低于1 000,未达1 000—2 000这一期望范围下限。相较而言,☉聚落数据接近一半处于500—1 000的期望范围内,离散程度也较●组数据低 ,但平均数也不具有代表性。
这可能是这批地图所参考的人口资料含系统误差,抑或绘图时出现了随机误差。如果考察500人以下的以○标注的聚落,结果应该也是如此。可见图式上标注聚落的各符号规范并未被严格遵守,若不拘泥于图式规定,合并●、☉两组数据,人口规模可相应调整为500—2 000人。至此,尽管数据离散程度仍很高,但近70%的数据可纳入该区间。换言之,若不追求以平均数代表聚落的平均人口规模,结果尚可接受,因此可将●、☉两种符号的聚落合并处理,视为人口规模500—2 000人的聚落。
调整后仍有9%(28个)的聚落人口高于上限2 000人,其中偏离超过50%(3 000人以上)的聚落有8个;23%(70个)的聚落人口低于下限500人,其中偏离超过50%(250人以下)的聚落有9个。在8个3 000人以上聚落中,经与比例尺更大的日制1∶2.5万地形图比对,浒铺镇(6 275人)面积约0.2平方千米,璜泾镇(3 451人)约0.17平方千米,双凤镇(3 143人)约0.18平方千米。 在江南246个未筑有城墙的“真形”聚落中,近30%的聚落面积低于0.2平方千米。这样看来,此类偏差似不全为制图误差,聚落人口参考资料本身的偏差应是较合理的解释。
以上考察的304个●、☉聚落均为市镇,仅占苏南地区985个●、☉聚落的31%,无法得出所有●、☉聚落均为市镇的结论。而江南地区符合“10户以上私营工商业户”标准的市镇,人口规模的离散程度相当高,最低仅一两百人,低于500人的市镇不在少数,在范毅军对苏松太地区市镇的统计中也能看到相似情况。 因此,500人以下的○聚落也有属于市镇的可能性。可以肯定的是,●、☉、○三种符号标注的聚落,人口规模较大的●、☉聚落为市镇的可能性大于人口规模小的○聚落。

四、 结论

由于城市、乡村等不同类型的聚落在军事功能上存在差异,具有军用性质的民国大比例尺地形图会按照一定图式规范区分不同性质的聚落。然而落到地图上能直观表示的只有聚落规模与建筑密度,到了需要使用符号进行标注的1∶10万地形图,只能以人口规模匹配不同样式的符号来标注相应聚落。在1930年版的图式中“真形”聚落为商业繁盛、房屋密集且人口规模达到10 000人的城市;人口1 000—10 000人以上聚落以●符号表示,500—1 000人的聚落以☉符号表示,500人以下聚落以○符号表示。
这一图式规范与实际存在显著偏差。从本文考察的江南5县25个“真形”聚落来看,剔除行政区划因素后,即便可以确认城市属性,但少有聚落人口规模达10 000人标准,甚至少数的人口数量低于2 000人。考察的304个●与☉聚落,亦有超过半数聚落人口规模与图式规范不符合。
这种情况可从两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真形”、●、☉、○四种类型的聚落间确实层次分明,总体上“真形”聚落规模最大,○聚落规模最小,可视为城乡两极;二是偏差源于编制地图时人口参考资料的不准确,以及地图绘制时的误差。据此,“真形”聚落宜视为2 000人以上、具有明显城市属性的聚落,○聚落为500人以下、具有明显乡村属性的聚落,●、☉两种符号聚落应合并理解,视为规模在500—2 000人、介于城市与乡村间的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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