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民国时期内蒙古畜牧生产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及生态反应

  • 张博
展开
  •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陕西西安 710127

张博,男,1993年生,内蒙古巴彦淖尔人,博士,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环境史研究。

收稿日期: 2022-09-07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5-20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内蒙古地区畜牧生产变革的环境史研究(1840—1958)(23CZS065)

Response and Utilization of Wild Animals in Livestock Production in Inner Mongolia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 Zhang Bo
Expand
  • School of History, 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710127, China

Received date: 2022-09-07

  Online published: 2025-05-20

摘要

草原狼、黄羊及各类啮齿动物是内蒙古“家畜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野生动物在与“蒙古五畜”竞争、共生的同时,也通过畜牧生产与人类密切互动。民国时期,随着游牧生产体系逐渐瓦解、动物产品日益卷入国内外市场,牧民对畜牧生产中牲畜与野生动物互动的干预程度逐渐加大。同时,基于生活需求对野生动物的利用也逐渐转变为基于商品需求的猎杀。这些变化固然增加了经济收入,保障了牲畜安全,缓解了牲畜食物竞争压力,但通过人为力量来减少与牲畜有一定竞争的野生动物并不利于草原生态的稳定,进而也影响畜牧生产的长久发展。

本文引用格式

张博 . 民国时期内蒙古畜牧生产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及生态反应[J]. 历史地理研究, 2025 , 45(1) : 88 -99 . DOI: 10.20166/j.issn.2096-6822.L20220295

Abstract

The prairie wolf, the Mongolian gazelle (yellow sheep), and various rodents are integral components of the livestock environment in Inner Mongolia, significantly influencing the development of livestock production. These wild animals coexist and compete with the ‘Mongolian five livestock’ within the grassland ecosystem, while also interacting closely with humans through livestock production.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the traditional nomadic production system gradually collapsed, and modern Western concepts and technologies of animal husbandry were introduced. At the same time, animal products became increasingly integrated into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kets. As a result, herders intensified their intervention in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livestock and wild animals. Additionally, the traditional utilization of wild animals, which was primarily driven by subsistence needs, gradually shifted toward hunting motivated by commercial demands. While these changes increased economic income, ensured livestock safety, and alleviated competition for forage, the reduction of wild animal populations through human intervention was detrimental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grassland ecosystem. This, in turn, negatively impacted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livestock production.

牲畜不仅是内蒙古农牧民的生产生活资料,也是草原动物群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繁殖固然受人类影响与控制较多,但仍与诸多野生动物产生了多种关系类型,如合作、竞争、捕食等。特别是在以放牧为主的内蒙古等边疆牧区,以狼、黄羊、旱獭、灰鼠等为代表的各类野生动物不仅与“蒙古五畜”(马、牛、山羊、绵羊、骆驼)在同一生态系统中共生,更通过牲畜与人类社会密切地互动。清末放垦以来,内蒙古传统游牧生产体系逐渐瓦解,现代畜牧生产逐渐起步,在这一过程中,人、畜与各类野生动物的互动也在变化,这不仅反映出畜牧生产方式以及牧区社会的变革,而且体现了人与自然互动关系的变迁。
目前学界对于近代内蒙古畜牧生产变革的研究,一方面基于经济史、技术史视角,重点分析畜牧生产模式与牧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游牧体系瓦解、畜牧生产商品化、牧业技术革新、农牧关系变迁、牧区社会建设等重要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则从环境史、历史地理学、生态人类学等视角分析近代畜牧生产变革下的草原环境变迁,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等。已有研究虽较为清晰地展现了近代内蒙古畜牧生产变革历程及其对草原环境的影响,但多数论著聚焦于各类社会要素,如制度、经济、技术等,对于畜牧生产中诸如水、草、动物等自然因素的分析相对较少,特别是作为“家畜环境”重要影响因素的各类野生动物更被视为边缘和配角,鲜少论及。
因此,本文聚焦民国内蒙古畜牧生产中的野生动物,以家畜的捕食者——狼,家畜的竞争者——黄羊,以及草原啮齿动物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上述三种动物在畜牧生产中与牲畜、牧民互动关系的分析,探索民国时期内蒙古畜牧生产中人类应对野生动物的侵扰以及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包括其背后所反映的畜牧生产模式变革、人与自然关系变迁等问题。

一、草原狼的应对与利用

草原狼有极强的环境适应与捕食能力,是“牧区家畜环境中的重要生物,在内蒙古畜牧生产中有极大影响。传统游牧生产模式下民众对于家畜生物环境的干预较弱,因而狼害长期是牧区畜牧生产的巨大威胁”。在内蒙古中东部,如锡林郭勒部分牧区每年因狼害损失牲畜较多,牧民对此多无有效对策,他们称“被狼吃掉家畜虽很可惜,但也没有办法”;又如农牧兼营的赤峰林西一带虽已有较大居民点,狼群依然有活动,“与牧养甚有妨碍”。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狼群也十分活跃。如乌兰察布牧区一带,“土人牲畜之被啮者,年约百分之三十强”,靠近阴山的地带,狼群则“匿在附近的山中,专啮蒙人的牛羊马驼,这些牲畜被它搏食者,在百分之三十以上……随处都可看到那些被啮牲畜之残骸遗体”。即使萨拉齐、武川等有较多农业定居人口的农牧兼营地带,也常发生狼群袭击牲畜的事件。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狼害已与疫病、气象灾害并列内蒙古牧区生产的主要威胁,每年因这些灾害倒毙的牲畜可达总数的25%—30%。
狼对牲畜的损害范围和程度虽然不及雪灾与疫病,但“狼害”发生频率相对更高,对牲畜的威胁长期存在,在时空范畴上给当时牧业生产带来的挑战和压力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鼓励各蒙旗民众打狼,并给予一定装备(枪支弹药及毒药)支持与奖励。同时,各蒙旗王公与地方官员为增加畜产收入,也逐渐打破传统认识,号召民众打狼。在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昭乌达盟巴林旗、翁牛特旗,以及哲里木盟科尔沁诸旗,传统“打狼围”活动继续推行,对狼害也有一定抑制。锡林郭勒盟各苏木民众也在春季母狼分娩时聚众外出猎狼,但由于火器弹药缺乏,多采用掏狼洞等方式,部分牧民也购买捕兽圈套猎狼、狐。苏尼特右旗则于20世纪30年代在其札萨克的号召下,每年九、十月组织武装打狼,并对打狼者给予奖励,“送来一张狼皮就奖一支步枪”等。在内蒙古西部地区,如乌兰察布盟中公旗“每年于旧历四月中旬,全旗举行大狩猎一次,先分定部位,各有旗政府事官或苏木章盖等监视,届时扎萨克亦至近处参观。狩猎之目的,在于剿灭恶狼,因狼常伤害牲畜,故特年定期剿除一次”。达尔罕旗部分民众则用猎枪或用自制的“狼夹子”(铁制或木制)或骑马打狼等。部分蒙民打狼技艺娴熟,如“一年十五六之蒙女逐狼,驰骑如飞,狼喘息奔树下,蒙女以小木球置掌上,以小木杖对狼击之,狼足胫即中球。而此蒙女即下骑,出木具如虎伞……置狼口中,张其机,狼即如上钩之鱼,不能脱。随即悬之树间,出小刀划其口,上下生剥其皮,剥竟纵马去”
内蒙古各农牧区民众也多有应对狼害的知识,如牧民在划分有一定自卫能力的马群时“每群的匹数约在二百以至五百之间,其大小常以附近狼群之多寡为标准。总之,须足抵御狼害为最低范围” 。又如部分牧民喂养猛犬协助牧羊,“纵有虎狼以害牲畜,仅饲养恶犬数只,即可保无虞”。再如日人梅棹忠夫发现,部分牧民会在羊群周边地段生火抵御狼群等。
国民政府虽然关注蒙地狼害,并出台过一些鼓励打狼的政策,部分蒙旗官民亦在一定程度上自发进行打狼活动,但它们往往是小规模、临时性、局部性、混乱性的。各地分散的打狼活动虽取得一定成效,却没有彻底解决狼患,狼群往往在打狼活动结束后重返故地,继续食畜伤人。而在传统游牧社会经济文化没有彻底改变的情况下,多数牧民仍将狼“目之为神兽,猎之不祥”,加之社会环境动荡、战乱频发,打狼政策也没有在牧区基层很好落实。抗日战争爆发后,内蒙古大部沦陷,日本侵略者亦曾通过伪政权在内蒙古地区号召打狼,并向牧民借贷发放枪支弹药、诱饵毒药,设置打狼奖金等,但其主要目的是加大掠夺蒙地畜产资源以供应其侵略扩张,因而相关打狼措施并没有实际深入落实,并随着日军在战场上溃败而逐渐废弛。
早在游牧生产时期,狼皮即为牧区民众生产生活用皮的重要来源,“狼皮非常暖和,再寒冷的天,垫上狼皮坐,就感觉不到寒冷,所以蒙古人非常珍惜狼皮,这是防寒的最佳用品”;狼肉及其内脏有一定药用价值,被僧侣们用于医疗之中。亦有部分狼皮通过商贸流入内地市场,如清末包头等地每张狼皮可售二金左右,蒙汉猎人多聚集于此出售各色狼皮。民国时期,随着交通发展,国内外资本势力深入,狼及其制品的商品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经济价值愈加凸显。蒙地狼皮质量较高,“作衣褥等,虽不及皮美观,而御寒则胜之”,尤其成为蒙地重要输出品之一,甚至部分地区“居为奇货,不得重价不售”。如20世纪20年代的张家口,每年九、十月间,内蒙古地区的狼皮会大量进入市场,这一时节,狼、狐“毳毛之发生极为丰厚充足”,质量优、价格高,故牧人、猎民、商号也多集中猎狼取皮出售,谋取利润。又如20世纪30年代的呼伦贝尔,年产狼皮2000余张,每张皮在旺季价格可达40—60元,利润极大。在内蒙古西部地区,归化、包头均为蒙地狼皮的重要集散地,据绥远塞北关统计数据,仅1929年7月—1933年6月,经由该关口输出的狼皮达23994张。即使在农业开发程度较高的河套地区,部分民众也受狼皮高额利润诱惑参与到猎狼之中,如20世纪30年代,临河县平均每年可输出狼皮100张(主要输往包头),每张均价可达20元。与此同时,狼皮也大量出口海外,晚清民国时期,蒙地狼、狐皮每年多通过恰克图输入俄国。此地位于中俄交界处,又靠近狼群活跃的牧区,货源极丰,价格便宜,每张不过三四角,远低于张家口市场。此外,呼伦贝尔牧区狼皮每年也以每张25—50元的价格售出,输入美国、德国市场。狼及其产品商品化的加深使狼的经济价值突显,这一方面为蒙地民众生活及牧区发展提供了一个富源,另一方面也使打狼活动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使草原狼传统的生态和文化价值被相对忽略。
作为野生动物的狼,虽对牲畜生存繁衍有一定威胁,但它是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整个草原生态的平衡。在水草条件相对充沛、畜群如期转场、黄羊等野生动物大量繁殖的正常年份,狼、畜大多能够和谐共生,人、狼之间直接矛盾较小,人、畜、狼可以通过频繁的转场移动共享草原空间及资源。近代内蒙古,随着传统游牧生产模式逐渐瓦解、农业开发加深、蒙地日益卷入国内外商品市场、外来势力侵入等一系列巨变,畜牧生产生活中草原狼与人、畜之间的互动也日趋多元和频繁。一方面,人类社会日益扩大和固定的所谓“文明”区域与草原狼逐渐缩小的“荒野”环境之间的界线日益明显,双方直接接触和冲突的频率增加。另一方面,畜产商品化程度加深使得蒙地畜牧生产不再仅限于生活需求,其与国内外市场需求也更紧密,牲畜数量及其经济价值最大化日益成为政府和民众关注的重点。在此情况下,传统游牧社会中“天经地义”乃至“向天神献礼”的狼食牲畜现象在这一时期成为侵犯人类利益的、罪恶深重的“越界”行为,人、狼双方围绕牲畜产生的矛盾与碰撞日益加深,而狼及其产品商业价值的激增也使其成为人类的一大利源。在上述条件推动下,为抑制狼害并获得收益,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等都出台了政策法令,鼓励民众打狼。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内蒙古社会经济制度没有实现根本变革,且社会动荡、战乱频发,多数打狼行动是小规模、临时性、分散性的,它虽然开启了人、狼对峙局面,但实质上对所谓“狼害”的抑制相对有限。

二、黄羊的应对与利用

内蒙古草原有诸多食草类偶蹄目动物,尤以黄羊最为知名。黄羊为“蒙原羚”(Mongolian Gazelle)的俗称,广泛分布在内蒙古草原和半荒漠草原地区,主要以羊草、针茅、蒿类、豆类等杂草及灌木为食。黄羊的生活节奏与“蒙古五畜”类似,逐水草迁徙,秋冬迁往南部薄雪地区,春季草木萌发后迁回北部草茂地区。与牲畜不同的是,它们的迁移并没有牧人的引导与管理,而是靠着自身强大的移动能力与环境适应能力进行长距离跋涉。
民国时期,黄羊的数量和分布范围虽因人类社会扩展而有所减少,但仍为内蒙古主要的野生动物。在内蒙古东部地区,牧业发达的锡林郭勒牧区为黄羊重要聚集地之一,如在东乌珠穆沁旗,黄羊群多时可有千头;在西苏尼特旗,“不时地有一群约一二千那样多的黄羊,在大地上疾驰”。此外,在哲里木盟部分深山地区,一些蒙民将其作为肉食和皮毛来源。部分黄羊群甚至在旧昭乌达盟奈曼旗的沙陀中亦有分布。在内蒙古西部地区,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和阿拉善牧区均有大量黄羊群分布,特别是乌盟的四子王旗,伊盟的乌审旗、杭锦旗等,黄羊均为当地数量最多的野生动物种类。在乌兰察布牧区,如四子王旗一带“野兽以黄羊为多,黄羊性灵巧,行动敏捷,成群结伙,奔驰于草原之上”,达尔罕贝勒旗地区也时常可见规模达三四百只的黄羊群,百灵庙一带“以黄羊为最多,结队群行,数十至数百”,是各类旅蒙人士常记述的奇景。伊克昭盟牧区“黄羊到处皆是,成群结队,驱驰于草原大漠中,疾如飞鸟”。阿拉善荒漠草原牧区亦多见黄羊群,如徐近之所述:“连地青毡葱艳紫,羊群弥野体躯黄。不知何事呼号起,电掣奔驰走四方。”阴山山地也为黄羊群的重要聚集地,如乌拉山一带盛产黄羊,且“鲜美适口,羊类中之肉无堪与匹者”。此外,在阴山南部部分农牧兼营、人口较为密集的厅、县、乡村亦常有黄羊群活动,据1934年的调查,包头、兴和、凉城、萨拉齐、固阳、陶林、五原、临河、安北、东胜等县境内均有黄羊分布。而在阴山山地及其北部牧区普降大雪时,黄羊会迁至阴山南部的农牧兼营区,如1936年,山中大量黄羊等动物“因无法觅食,饥饿难当,故于近几日来均成群来前山觅食”。可见,黄羊始终与人类及其所养牲畜共同生息于内蒙古草原,是内蒙古畜牧生产发展的重要生物影响因素,这点不容忽视。
作为食草动物,黄羊虽与“蒙古五畜”形成潜在竞争关系,尤其在灾异年份牧草资源有限时。但在传统游牧生产中,牧民对于牲畜与黄羊等食草动物关系的干预相对较少,牧民转场与黄羊迁徙同步进行,互不干涉,因而黄羊往往能与牲畜共享牧草资源,实现共生。多数牧区的黄羊等野生食草动物对于人类活动并不十分警觉,甚至部分黄羊与盘羊群常会跑到牧民驻地附近与牲畜群一起吃草饮水。牧区民众虽不因黄羊与牲畜的潜在食物竞争关系大规模排斥黄羊,但黄羊作为蒙地牧民重要的肉食和皮张补充,牧民在畜牧生产之余也一定程度地猎取黄羊。早在宋代,黄羊就与兔、鹿、黄鼠、野猪、鱼等并列蒙古民众的重要食物,其肉质“气不膻而味颇佳,塞外珍品也”,是牧民在畜肉不足或牲畜繁殖期无法宰杀时的重要肉食补充。黄羊皮则是牧民缝制皮褥的重要原料,既可自用,亦可出售,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均较可观。直至民国,黄羊仍是蒙民重点狩猎对象。例如,昭乌达、卓索图盟部分蒙旗每年还会组织打“黄羊围”活动,定期捕猎黄羊,以补充生产生活所需。黄羊性机警,速度快,连配备先进火器的外国探险家也称黄羊难捕,但牧区民众根据黄羊习性总结了大量捕捉技巧,如提前挖掘陷阱、用骆驼掩护接近黄羊等,捕获成功率较高。同时,黄羊在牧区还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草原游牧社会关于黄羊的传说、谚语、诗歌等多不胜数,诸如“黄羊不能当牲畜,外甥不能当儿子” “开枪打黄羊,要在它刚跳第一步时”等。还有表达爱情的《原野上的两只黄羊》、歌颂母爱与反思猎杀的《三百六十一只黄羊》、表达王公压迫与民众疾苦的《黄羊的歌》等相关民歌,更在牧区长期流传。“白草黄羊,千庐万帐” “黄羊十百动成群”则是蒙地又一典型景观意象。
除黄羊外,草原上亦有其他食草动物与牲畜共同生长繁衍。例如,羱羊“常栖息山溪之间,数十成群,至旷野求食,性温顺,视听力强,非家畜之羊所能及”;盘羊可快速活动于山石间,“只消蹦跳几下,就会把狼甩开”;青羊“善于涉险,仅容蹄足之悬崖峭壁,皆能驰骋如平地”,甚至还有因战乱逃脱重新野化的牛羊等。这些食草野生动物在自己的生态位上繁衍生息,虽然有时被捕杀,但总体上牧民对其的围捕控制在一定范围,滥捕较少,对物种的长久繁衍生息影响也相对较小。总之,在内蒙古地区游牧生产、宗教信仰、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下,牧民对这些牲畜的潜在竞争者干涉有限,草原牧场不仅有蒙古五畜,“还有无人牧放的野羊群和他种兽类,呼俦结侣,自由吟啸,真是别有天地”
晚清民国时期,各类畜产商品化程度日益提升,其畜产结构与牧养模式也从维生型向商品型转变,经济利益成为部分农牧民畜牧生产的主要目标。蒙古草原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也逐渐商品化,黄羊亦在其中。与传统游牧时代不同的是,这一时期黄羊的皮用而非肉用价值被大力发掘,其因轻薄、保暖,成为皮制品中“大皮”的重要种类之一(还有牛、马、驼皮),被各皮商大量收购。1937年,包头皮商年收购黄羊皮数已超过骡、驼等家畜皮;至1938年,收购黄羊皮数进一步超过马皮,在总收皮数中占7%,具有较大商业利润。此外,战乱时期牛、马、羊等牲畜皮作为重要军用物资常被禁运或管制,黄羊皮则相对不适于军用,管制较松,在战乱或动荡时期亦可一定量地贩运,成为具有较大商业利润的皮制品原料。这使黄羊逐渐成为重要捕猎对象,以其为目标的长期、大规模狩猎活动也日益增加,黄羊数量大幅减少。
与草原狼不同,黄羊对人类牧养的牲畜并不形成直接的生命威胁,而是通过啃食牧草或频繁迁徙,间接地对各类牲畜产生影响。其一方面围绕牧草与水源地的争夺,与蒙古五畜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另一方面黄羊作为狼等兽类的主要食物源,间接保护了蒙古五畜。因而在水草条件相对正常的年份,一定数量的黄羊与各类牲畜往往能和谐共生。但随着民国时期畜牧生产规模扩大、畜产品市场化的发展,追求牲畜数量上的无限增长成为畜牧经营者的主要目标,黄羊则作为牲畜食物竞争者成为重点打击目标。与此同时,黄羊及其产物的商品化也使其本身成为重要的捕猎对象。在上述趋势下,内蒙古农牧区民众逐渐加大了对黄羊的猎获,从而为牲畜保留更多的食物源,并获取更多的黄羊皮毛收入,但此趋势对草原生态的平衡较为不利,而且黄羊的大幅减少,也增加了牲畜遭遇草原狼袭击的概率,整体不利于畜牧生产发展。

三、啮齿动物的应对与利用

除草原狼与黄羊外,内蒙古草原牧区还有数量众多的啮齿类动物,它们适应不同环境,形成诸多优势种类(表1)。啮齿动物多以草为食,在一定程度上是牲畜的食物竞争者,其虽然个体较小,但繁殖能力强。如蒙古旱獭每年繁殖一次,孕期30—35天,每胎产仔3—9只;沙鼠(阿拉善黄鼠)繁殖期4—9个月,孕期约25天,每胎可产仔3—6只。繁殖频率高、孕期短、产仔量大等特点使得啮齿动物成为草原上哺乳动物中最常见的一类。如清人张鹏翮在蒙地见“跳兔大如鼠,其头目面色皆兔,爪足则鼠。尾长其端有毛,黑白相间,前足短,后足长。得则跳跃,性狡如兔,犬不能获之。善穿地作穴,以前足推土出而渐运之远”。当地亦多有蒙古兔活动,“将士步猎于野,每旗获兔百余以归”。清末深入内蒙古西部草原的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也称:“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最典型的哺乳动物我只能举出两种: 鼠兔和黄羊”,而他在穿越阿拉善荒漠草原牧区时则见大量沙鼠活动。此外,在内蒙古农业相对发达的河套地区黄鼠也“天晴出坐穴口,遍地皆是”,可见啮齿动物在内蒙古数量之大,分布之广。
表1 内蒙古草原与荒漠啮齿动物分类及代表性物种
分类 代表物种
森林草原啮齿动物 东北鼢鼠(俗名瞎老鼠、地羊)、草原鼢鼠(俗称亦为瞎老鼠、地羊)、蒙古旱獭、东方田鼠(俗称大田鼠)、蒙古田鼠(俗称小田鼠)等
典型草原啮齿动物 布氏田鼠(俗称草原田鼠)、棕色田鼠(俗称拱地龙)、蒙古旱獭、草原鼢鼠、达乌尔黄鼠(俗称蒙古黄鼠、草原黄鼠)、达乌尔鼠兔等
荒漠草原啮齿动物 黄鼠、普氏兔尾鼠、坎氏毛足鼠(即准噶尔毛足鼠)等
荒漠啮齿动物 阿拉善黄鼠(俗名沙鼠)、小地兔、大沙鼠、灰仓鼠(俗名搬仓)等

资料来源: 旭日干主编《内蒙古动物志》第5卷《哺乳纲(啮齿目、兔形目)》,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9页。

值得注意的是,啮齿动物对于草场的影响更为多元。一方面,它们多不像黄羊或蒙古五畜那样有长距离的迁徙,它们往往在采食牧草的同时会储藏一定量的牧草,且数量不小。如一只布氏田鼠每日食草38克,其秋冬季在洞中存草平均可达7.2千克,在每公顷草场有洞群19.81个(属于中等危害草场的鼠密度)的情况下,“每平方公里损失草达14263公斤。这些草可供5124只蒙古羊吃一天或14只羊吃1年”。又如“中华鼢鼠的日食量为80—90克,40只中华鼢鼠一天采食的牧草相当一只绵羊的日食量”。在灾年,鼠群大量增长,啃食与储存牧草量急剧增加,直接威胁到牲畜的食物来源。如20世纪30年代,呼伦贝尔鼠灾严重,“鼠群遍野,莫可数计,所过之处,牛羊牲畜,均为吮血倒毙,野草亦为断根,其危害于牲畜者,至深且巨”,诸旗因此损失各类牲畜六万余头。部分官民试图播撒毒药阻止鼠群,但收效甚微。即使鼠患被扑灭后,全区“虽青葱草野,被鼠啮尽”,牲畜仍因食物缺乏处于危险状态。鼠群不仅啃食牧草,其本身携带的各种病菌也对牲畜有极大危害。如20世纪30年代呼伦贝尔的牲畜不仅因为牧场破坏、食物短缺而大量倒毙,亦多有因鼠群带来的病菌而患病死亡者。即使鼠群被扑灭,其尸体及残留的病毒依然威胁着畜群。因而之后面对大规模鼠群时,部分牧民“纷纷拆除其蒙古包,携家带眷,驱其牲畜,向海拉尔市趋避,致一时该地空气,颇不下于兵燹发生之紧张”。内蒙古西部农牧混合区及牧区遭遇鼠灾时损失也极为惨重,如1927年与1930年“固阳、临河、五原、安北等县局因野鼠猖獗,所栽之粟,被害甚大,闻损失在80%”
啮齿类动物多栖息在地下洞穴内,各类鼠洞在草原上星罗棋布,随处可见。如明人金幼孜随明成祖北征途经草原牧区时,见“由是地平旷,沙中多穴。上指示曰:‘此鼢鼠穴也。马行其上,为所陷。’”清人张鹏翮在蒙地也见“沙地多鼢鼠穴,马行其间辄踣,执辔在手兢兢,惟恐失坠”。普尔热瓦尔斯基在阿拉善牧区亦多见沙鼠洞,“洞穴四通八达,常把地面弄得千疮百孔,使人无法在上面骑马行进”。在草质相对较好的内蒙古东部牧区,鼠洞亦广布草原,如巴林旗一带“草地上似乎是野鼠类小动物的巢穴无数”。即使在内蒙古的农业及农牧兼营区也可见大量鼠洞分布,如河套地区多见黄鼠洞,“穴土作小窖,如床榻,别营一窟以贮粱粟”等。这些洞穴数量多、有一定深度,纵横交错、结构复杂,会对牧草根系造成一定破坏,不利于牧草生长。鼠类挖掘出来堆积在草原上的土堆也对牧草生长不利,如“一个旱獭洞系大约可挖出4立方米泥土,并在洞口周围形成土丘,严重覆盖草场而影响牧草的产量。鼢鼠挖洞所推出的土丘直径约50厘米,高约13厘米,在50平方米面积上,可以见到30—40个土丘,不但覆盖草地,而且影响打草机在打草场上收割牧草。在鼢鼠危害严重地段,草场上的土丘覆盖率可过25%,牧草产量下降30%左右”。这对蒙古五畜的食物来源与蒙地畜牧生产的扩大也有一定威胁。此外,啮齿动物虽不若黄羊、牲畜那样有季节性移动,但遇灾年水草不佳时,部分鼠类亦会大规模迁徙,一旦一地的鼠群移动,往往会影响周边地区。如20世纪20—30年代,呼伦贝尔牧区就多次出现俄国及外蒙鼠群进入破坏牧场之事。
诸如旱獭等啮齿动物虽然是蒙古五畜的潜在食物竞争者,但也是草原社会肉食、皮张的重要来源,故牧区民众因生活需求也会一定程度猎捕啮齿动物。如“蒙古人认为沙鼠的肉要比羊肉细嫩得多,仅凭简单的木制鼠夹,一名猎手一天可以捕到30只幼鼠”;又如阿拉善牧区有众多鼲鼠,“发一穴,必有数十百之多,土人捕以供食品,味颇佳美”;再如在呼伦贝尔牧区儿童从小受打猎技巧训练,猎捕栗鼠等,成年人则每年可捕获200余只栗鼠以食肉取皮,不过他们的猎取范围与数量较有限。在内蒙古畜牧生产中,啮齿动物亦是牲畜生产环境中重要的生物影响因素之一,但传统游牧生产中,牧民对于两类生物的关系干预有限,多只因生活需求猎杀啮齿动物,这间接缓解了牲畜的食物竞争压力。牧民对于啮齿动物的捕猎往往是自发的、小规模的、不定期的,对啮齿动物的总体捕杀量有限,正常年份下,啮齿动物与牲畜往往可以和谐共生。
随着近代蒙地日益卷入国内外市场,部分啮齿动物的商品价值也明显提升,但利润主要集中在皮张而非之前重视的肉食。诸如旱獭、灰鼠等蒙古高原啮齿动物皮张质量较优,“外蒙古和西北蒙古之鼠,为世界上最好的毛皮”之一,其价格十分可观,民国初期蒙地优质旱獭皮每张售价“自十戈比以内腾至一卢布五十戈比,或一卢布八十戈比”,利润极大。这类啮齿动物在蒙古高原多数牧区广泛分布,数量有保证,生产潜力巨大。数量大、质量佳、利润高的旱獭皮张等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更在国际市场崭露头角,成为重要的出口产品。在内蒙古东部,呼伦贝尔地区为啮齿动物皮张重要产地,每年上市大量獭皮、鼠皮等,十分畅销。如当地旱獭皮每张价值哈大洋一元五角至二元,每年最高可产约50万张,部分时期甚至产销70余万张,其中相当部分输往美国市场。灰鼠“皮毛色泽,均臻最上乘,价特贵,纽约市场中颇有位置”,最多时年销量十万余张。该地每年还上市黄鼠皮一万张、元鼠皮一万张、带缟鼠皮二万张等,销量均较好。虽然旱獭等啮齿动物带来疫病威胁,呼伦贝尔地区一度禁捕禁运旱獭,并严格限制獭皮等贸易,但在巨大利润诱惑下,私下贸易从未真正绝迹。在内蒙古西部,乌兰察布盟与伊克昭盟为各类啮齿动物皮张的重要产地,诸如灰鼠等的皮张被列为“细皮”的一种,价格较高且十分畅销。归化城、张家口等地则是啮齿动物皮张的重要集散地,如1937年,仅绥远地区就输出旱獭皮54 857张、灰鼠皮137 101张。民国中期,每年经张家口销往天津、上海等口岸的灰鼠皮也达万余张,甚至在抗战时期国际贸易严重受阻的情况下,内蒙古及西北地区的旱獭皮仍是我国出口苏联换取外汇与资源的重要战略物资之一。
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部分牧民开始专门猎取旱獭等啮齿动物。他们往往身着皮衣昼夜在荒野或山间搜捕,猎取以传统方法为主,先用手帕等物吸引旱獭等的注意力,使其放松警惕,然后缓步接近,进行打击。捕获到的猎物经简单处理后或售于收购皮张的商贩,或直接带到市场交易。啮齿动物皮张的巨大商业价值,也被视为振兴蒙古牧区经济的重要途径。胡应连就曾提出:“即以‘土拨鼠’一项而论,蒙古平原山谷,无地无之,蒙人食其肉而留其皮,往昔每年输入俄国者,何止万张?倘能力加振兴,则输出量不难一跃而几千五百万之数也。”他以此建议政府大力鼓励蒙民捕猎土拨鼠,出口皮张以获巨利。
旱獭、灰鼠等啮齿动物是草原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畜牧生产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在牧场水草欠佳时期,鼠类大量繁殖一方面啃食大量牧草,影响牲畜食物来源,另一方面则会传播疫病使牲畜大量倒毙。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水草相对充盈的时期,啮齿动物基本能与牲畜和谐共生,两者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在传统游牧生产中,牧民虽然将各类啮齿动物作为衣食补充之一,但需求量和猎获量均有限。民国时期,獭皮、灰鼠皮商业价值的激增使得部分啮齿动物成为民众大肆捕猎的对象,以致部分地区旱獭等啮齿动物“猎取太甚,岁减其额” 。表面上看这似乎减小了牲畜对食物的竞争,民众也通过鼠皮、獭皮贸易获得额外收入,但草原生态系统内的各种动物作为系统中的一环,啮齿类大幅减少对牲畜也有不利影响,最突出的就是草原兽类对牲畜的直接袭击大幅增多,不利畜牧生产发展。

四、结论

“蒙古五畜”虽然由人类牧养,但它们大部分时间内仍需与各类野生动物密切接触,因而野生动物的生存状态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牲畜的生长繁衍。在畜牧生产中,农牧民不仅需要和家畜密切互动,也需要为牲畜安全及自身生产生活需求直接或间接地与各类野生动物产生联系。狼、黄羊、部分啮齿动物等与蒙古五畜以及人类的密切互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内蒙古畜牧生产与牧区社会发展,它们在内蒙古社会历史上的作用不容忽视。而不同时期政府及民众在畜牧生产中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态度及应对措施,不仅体现着畜牧生产模式以及牧区社会经济的变化,更反映着人与自然关系的转变。
在草原生态系统中,无论作为野生动物的狼、黄羊、各类啮齿动物还是作为家养动物的各类牲畜,任何一方数量过度变化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因此,在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较高且以维生型目的为主的传统游牧生产中,牧民对“家畜环境”的干涉和管理程度相对较小,进而对于各类野生动物的打击与捕猎相对有限。随着清末内蒙古大规模放垦,游牧生产逐渐瓦解,蒙地日益卷入国内及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一方面,蒙地畜牧生产逐渐由维生型向商品型过渡,牲畜及其产品数量的最大化与质量的最优化成为畜牧生产的追求方向,牧业生产者为保障牲畜生长繁衍逐渐加大了对“家畜环境”的管理力度,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主动打击以狼为代表的家畜捕食者,以及以黄羊、部分啮齿动物为代表的家畜食物竞争者。另一方面,狼、黄羊、旱獭、灰鼠等野生动物的商品化程度在这一时期迅速提升,它们的经济价值得到各方关注,基于商品需求的猎杀活动也逐渐增多。但与基于生活需求的有限度捕猎不同,基于商品需求的捕猎首先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且具有专门性和规模性,因而对相关野生动物的捕杀量较大,特别是在野生动物制品利润较高时,猎杀数量往往难以限制。与此同时,基于商品需求的捕猎往往与市场需求密切挂钩,波动性、无序性也较大,不利于野生动物长久繁衍。对于草原野生动物较大规模的捕猎,虽然在增加地方富源、减少兽害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相关活动大多松散无序,没有真正对牲畜生长的生物环境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另外,部分地区过度的围打活动使野生动物大量减少,相当程度上导致草原生态失衡,不利畜牧业长久发展。
内蒙古畜牧生产中无法忽视野生动物的重要作用。为了畜牧生产发展,需要对牲畜的生物环境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与管理。但更要时刻意识到人、畜与野生动物始终为草原生态系统中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试图完全掌控和消灭任何一个物种都无法使其余物种更好地生存繁衍,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影响人类自身。因此,在当前的畜牧生产中,需要将人、畜与野生动物的关系纳入考量,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发挥游牧生态思想文化、草业科学、动物科学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家畜的生长繁殖提供较为良好的外部生物环境,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文章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