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北江南沱”影响下的民国松滋县移治

  • 朱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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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 200433

朱晓芳,女,1993年生,湖北恩施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 2024-06-07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7-16

Relocation of Songzi Administrative Center under the ‘Bei Jiang Nan Tuo’ Shift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 Zhu 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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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nter for Historical Geography Studies,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Received date: 2024-06-07

  Online published: 2025-07-16

摘要

20世纪30—40年代,长江南岸的湖北松滋县治两次迁移,这是水环境变化引发多种连锁反应的典型案例。清代后期“北江南沱”和松滋河的形成使松滋城原有航运优势削弱,新的水利枢纽形成。这推动了区域交通地位和县内交通格局的改变,进而导致市镇布局和经济重心转移,最终形成政治地理上的“南北之分”,并成为移治的直接驱动力。松滋县治迁移并非自然灾害或战争引起,而是自然地理变化的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政治地理格局变化。松滋两次移治是在水环境变化的基础上交通、经济和政治地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本文引用格式

朱晓芳 . “北江南沱”影响下的民国松滋县移治[J]. 历史地理研究, 2025 , 45(2) : 26 -36 . DOI: 10.20166/j.issn.2096-6822.L20240206

Abstract

The 1930s-1940s witnessed two relocations of Songzi (松滋) County’s administrative center on the south bank of Yangtze River—a quintessential case of water-environment changes triggering cascading effects. During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e formation of the ‘Bei Jiang Nan Tuo’ (North Mainstream, South Distributaries, 北江南沱) and Songzi River diminished the original shipping advantages of Songzi Town while establishing new hydrological hubs. This transformation reconfigured regional transportation networks and intra-county transit patterns, thereby shifting market-town distributions and economic centers. Consequently, a ‘north-south division’ emerged in political geography, directly driving the administrative relocations. Unlike disaster- or war-induced moves, these transfers resulted from natural geographical changes through causal chains that ultimately altered political geographical patterns. Both relocations reflect compounded effects of transportation, economic, and political geographical factors stemming from water-environment evolution.

历史时期,我国许多城市因水而兴、因水而衰。水环境变化与州县治所城市变迁的研究成为历史城市地理研究的重要议题。据统计,清代因水灾引起的治所迁徙约占迁治总数的17%,黄淮平原、汾河流域因水患严重,迁治情况尤为频繁,相关研究也最为突出。但水环境与城市关系复杂多样,包括河流改道、湖泊消长等因素,拓展分析其他区域的典型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水环境与城市迁移复杂关系和对城市兴衰的深远影响,并为当前和未来城市规划制定提供历史经验和参考。
明清时期,长江中游荆江段河道经历了从“南江北沱”到“北江南沱”的巨大变化。沿岸的松滋县城自宋代以降是长江中游南岸城市带中的重要一环。进入民国,松滋县治在短短十多年里两次移治(不含未经省政府批准,因战乱导致的临时性驻地变动): 1933年从松滋城(今松滋老城镇)迁到磨盘洲(今松滋南海镇),再迁回到松滋城;1945年迁移到新江口镇(今松滋新江口镇)。松滋县治在十多年间两次迁出老城并选择不同的集镇作为新治,是否与江沱之变存在因果关系?自然地理变化是否传导驱动了政治地理格局的演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 移治过程与各方的主张

松滋县第一次移治开始于1932年杨俊岩(又名杨凤翱)县长任内。20世纪30年代初,县南部杨林市(今松滋杨林市镇)、纸厂河(今松滋纸厂河镇)等几处人士认为县南地区距县城很远,参与政务等多有不便,提出把县府从松滋城迁到日趋发达的磨盘洲(今松滋南海镇磨盘洲社区)。西斋(西寨,今松滋洈水镇)人雷次勋组织“移治委员会”并募款在磨盘洲建造衙署三栋、监狱五间,建筑土城。但当时县境南端已有红军武装,加上县北士绅反对,旧任县长迟迟未能迁治。江文波于1932年11月到任后重整了保安大队,有感县府对南部各种事务鞭长莫及,再次决定移治到县域适中之地磨盘洲。该决定呈省府转内政部,于1933年6月获国民政府批准。8月1日,由县长江文波主持,县府及监狱等附属机构迁至磨盘洲新治;25日,磨盘洲新县治被贺龙部红军捣毁,县政府被迫迁回松滋城。第一次移治就这样告一段落。
随后日军入侵,沙市、宜昌失陷。松滋城地临前线,1940年7月5日县政府被迫临时迁移。随着抗日战争形势好转,1945年7月17日,松滋县在麻水坪(今松滋王家桥镇围岭四组)张氏祠堂举行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及第一届大会。会上,参议员罗超寰等提交《拟请决定战后本县县治地址以便徐谋建设案》:
查本县旧治偏北,战前即多以迁地为良,而有呈准迁设磨盘洲之定案。自抗战军兴,旧治迭遭轰炸,公共房屋多成残瓦颓石,无可托足。县府移设麻水坪乡村,借用民房办公,当系一时权宜之计。惟胜利接近,复员在迩,关于新治地址之选择,似有预先缜密确定之必要。万一认为磨盘洲不合设治条件,可否在其附近新江口地带,实地勘测选用。查新江口水路交通尚便,商业繁荣,街道粗具。如改设县治再加以现代化之改造,当为合选,且旧治残存材料及时移运利用,两有裨益。
该提案将松滋城定性为“旧治”,指其位置偏北,战后破损厉害,提出战前国民政府曾批准移治磨盘洲,又以交通、商业条件相对优越的新江口为新县治备选项。临时参议会讨论后决议:“拟定新江口附近之上青观为本县治所在地。”这一决议得到正在松滋巡视的省政府刘委员的赞同。
抗战胜利后湖北省政府下达了大量指令,其中有“收复区各县,经饬其各随军推进,迁回各该县城办公”“于县境收复半年内,依照中央颁布建筑制式图案,建造县政府办公房屋”,这是明确要求各县迁到抗战前的县城办公。在此前后,松滋移治新江口的决议也遭到县内一些政治力量的反对。8月27日,刘天佑等人以公民代表的名义向松滋县参议会议长胡人佛呈请县府各机关迁回松滋城办公,理由有以下几点。其一,自抗战军兴,县治辗转迁移至麻水坪已达五载。战争后各县均奉命迁回原治办公,如只松滋县迁至新江口不妥。其二,松滋城各公所房屋虽有损坏,稍事休整即可恢复,可供使用场所充裕,无须借用民房。反观新江口无公所房屋,祠堂庙宇亦少,民房遭破坏不堪,移治于新江口必然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其三,松滋城位于长江主干南岸,由来已久,交通便利。新江口河道有半年不能行船,交通艰难。在县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驻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决议依照第一次大会决议案(移治新江口)办理,刘天佑等人的提议未被采纳。9月10日,陈楚楠等人以公民代表身份上书内政部赞成移治,理由主要是新江口地理位置适中、适合办公的房屋较多:
原有公所建筑,自沙(市)宜(昌)沦陷以后,几经摧残,早已破坏无余。县民有鉴于斯,临时参议会第一次大会决议确定县治移设县中心区新江口附近在案。此地居全县中心,襟山带河,形势雄伟,水陆交通极尽便利,无一不适合现代县治之条件。且附近公共房舍、寺庙屋宇甚多,足供目前移就需要,暂时无劳新建。不惟有因地制宜之便,抑且为长治久安之计也。
县政府按照原定决议,于9月21日通知各机关“本府已于本(二十一)日开始向新江口迁移办公,请各机关首长于二十三日上午十时分别向新江口前进到达拖柴土地(距新八里)集合,会同前进,以昭隆重”。“拖柴土地”即土地庙。县政府迁移至新江口神殿,县参议会则迁至新江口谢家祠堂。移治“已成定局”,但要求县政府迁回松滋城的呼声并没有停止。同月,刘福田等7人联名上书内政部,认为“县当局采纳少数人私意,拟将县治迁至新江口”不当,并从三个方面陈述了迁回原治的理由。首先,第一次向县南移治至磨盘洲仅二十三日就被捣毁,此举劳民伤财:“假使县治在原地,纵有悍匪图犯,则宜昌、宜都、枝江之救兵,二三小时内即可由洋溪登陆,荆沙之兵由于涴市直趋大口则合围之势成。吾知匪虽至愚,决(绝)不敢入军事上大忌之袋形死角。此二十二年县治被毁,县长被害,全因移治而生。”这是从军事防御角度谈及松滋城的空间位置优势。其次,对比松滋城和新江口镇的区位优劣:“查松滋县城建立于长江、松滋河之交会点,古人盖有深意,以其交通便利,呼应灵通,文化易于灌输,安全而有保障。如新江口河道阻塞,夏秋仅能通行木船,冬春即成沙滩。街市既不整齐,又复毁坏不堪,前无屏障,后无依托,安全实在堪虞。公共屋宇一无所有,以战后而大兴土木,不顾民生,图私利而作无益之费,大可不必。”最后,移治新江口必将“重累”民众。
为解决争执,内政部发文湖北省政府,湖北省政府电饬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就近查明办理。视察专员朱启霖于10月25日前往松滋县实地勘察,11月17日上呈报告,并附地图、一览表等。报告总体上认为两地各有利弊: 就地理环境来说,新县治拟设在新江口原市镇以南,地势“较开朗,堪与松城比拟”;从交通情形看,老城已不能停泊长江船舶,新江口水道南通洞庭湖,疏浚十数里狭窄处可与老城等观;并且老城偏处一隅,政令推行远近效率不等,新江口地位适中,“胜老城一筹”。朱氏分别征求各位县参议员意见,县城附近朱市、夹江、涴河等乡主张迁回老城,“其余各乡悉认(移治)原案有效”“迁新者占绝对大多数”;敌人南犯时,老城“机关房屋破坏较多”,新江口“民房遭毁较甚,公祠庙宗仍旧存在”“暂可因陋就简”。可见移治得到了大多数县参议员的赞同,新江口作新县治在程序上并无不妥,与老县城相比也已具备替代旧治的综合条件。
与此同时,刘天佑、罗世英和县参议员刘福田等27人于11月12日上书内政部。他们称“县属少数人士,固有为移至新江口之倡议者”,即移治只是少数人的主张,并再次从四方面比较了原县治与新江口的优劣。一是原县治房屋较好,新江口地势狭隘、房屋绝少;二是县城的交通、商业发达,是松滋“唯一无二之实业中心”,而新江口“桃泛;则四面环水;伏泛,则市成泽国,及秋高气爽,则又河水枯竭”,水运艰难,又遭日寇破坏;三是移治大兴土木浪费人力物力;四是移治者“指原治非全县中心,其理由荒悖”,今全县分为33乡,实行县乡两级治理,政令贯通,县治是否在当地之中心点已经不是问题。
县内各方都将自己的主张上呈给内政部,但反对意见不能阻止移治。1946年10月11日,县政府颁行新县治(新江口)的营建计划,对县政府、警察局、卫生院、司法处、税捐处及田粮处、救济院等20处建筑用地进行规划,准备建设一个新县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仍以新江口为松滋县治。
上引主张、反对移治新江口的两派均未触及核心矛盾,朱启霖的报告相对客观,但也没有明确说出移治的真正驱动力。十多年间松滋城两次失去县治地位,那它作为县治的“合理性”是怎样失去的呢?

二、 松滋城设治的“合理性”及其转变

南宋乾道六年(1170),宋孝宗令县令滕琛迁县治于松滋城,即今老城镇,这是设治松滋城的开始。元明得以沿用。清顺治初,峒蛮土司奉例安插,拆毁无余,旧址没于荒烟蔓草中,松滋县署寓居铁嘴岗(在松滋城东南,四周环水,为全美垸所在地方)。康熙十年(1671),知县李子琰开始率湖居县民回到松滋城。松滋城还未修葺完备,三藩之乱爆发,十三年(1674),吴三桂盘踞松滋城。直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知县陈麟捐资修葺,松滋城才得以恢复如旧,至此松滋城作为县治一直延续至民国。
松滋城作为县治历史悠久,但其位置一直在县境极北,北濒大江(图1),隔水就是邻县枝江。民国初年,县城紧靠松滋与枝江两县的交界地带,两县县界自洋溪至松滋城西门以江心为界,再由松滋城北门上永福垸堤,穿过两益垸,经过澌洋洲抵新口,交枝江界。
图1 民国松滋县治迁移示意

资料来源: 底图为民国《松滋县志》中的《松滋县全图》,《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续编》第20册。

为何僻居县北一隅设立县治?若宏观地从长江中部区域看,松滋县城北濒长江,南连诸湖,东接江陵,西通巫夔,为四通八达之地。长江东流至松滋城西北,两岸地势开阔,水流裹挟泥沙能力迅速下降,形成一系列沙洲。至北宋初期,江中巨型百里洲已合并完成,此时大江主泓道在洲南,洲北为汊沱,形成“南江北沱”的形态。松滋县一侧紧邻长江主泓,江运优势成为沿岸城镇发展的重要契机。再中观地从松滋县境来看,县西南多山,是武陵山、巫山余脉,海拔400米以上,山地占全县面积的三分之二,土瘠民贫,山间有原隰,可以种植水稻,但难以灌溉,用力多而收获少;中部为丘陵、岗地,具有宽谷低丘的特点;东部为滨江平原湖区,海拔80米以下,因地势低平,“滨江者,长堤一溃,庐舍荡为萍藻,阡陌付之波臣。滨湖者,积潦频至,鱼鳖游于烓釜。人民随地迁徙,非措置多方,仰事俯给,实为民忧”。总之,当地西南多山,交通不便,东部低洼易涝,中北部相对平稳。最后较为微观地从松滋江岸来看,松滋城西门往上至洋溪均为滨江山地,高十余丈的滨江诸山延亘50余里。滨江山地有溪水从山脉间汇入江水,各口逐渐成为商舶渔艇往来停泊的地方。但口上岭峦绵亘,交通颇为不便,发展受限。县境东部新口至涴市为滨江平原,江运便利,但地势低洼,常受困于洪涝。所以,县治位于新口以上、滨江山地以下的“南江”(百里洲南部长江主泓道)南岸能很好地利用江运优势。宋代移治于松滋城这一举动,显然与南江江运条件便利是离不开的。
古代行政中心与驿道等官方交通道路存在很大的黏性,县治确定后势必影响陆运干道走向。清初在荆南的邮传,入蜀由松滋递宜都,入黔由公安传湖南澧州。顺治十三年(1656)清军征讨滇黔,恰逢公安县纪南大堤溃塌,洪水没入驿道,于是迂道松滋,松滋成为兵马要道。后形成惯例,夏、秋由松滋入黔,冬、春由公安入黔。三藩之乱时惯例被打破并恢复旧制,松滋只需负责入蜀的东、西邮传。松滋在顺治年间设有松滋城以东60里的涴市三县驿和城以西三里的潘家驿两驿。三藩之乱平息后县治迁回松滋城,设县前驿,在此前后潘家驿废,县前驿遂成为驿道的重要节点。受制于地形以及运输需求,位于县北的涴市—松滋城—宜都驿道是松滋县至清末仅有的一条陆运大道,其他均为乡间小径。交通因素对于城市选址有较大影响,松滋城因水陆交通便利,弱化了其在县境内空间位置的劣势。
19 世纪30年代后,百里洲分汊流量“沱胜于江”,千年“南江北沱”演变成“北江南沱”的分汊河势,北江成为长江主要泓道。道光二十年(1840)以后,南沱江因边滩发展,江面进一步缩窄。同时,又有一系列沙洲在南沱江中形成与发展,减少了进入南沱的水流量,阻碍了江流,造成南沱上游洪水宣泄不畅。“据英国水师实测的中国江海险要图反映,公元1891年时,原南江北沱的水系格局已演变成北江南沱”,此时南江水道已萎缩为沱。江道北徙之后,一方面汛期水位长期高涨,松滋城以东低洼平原地区极易溃堤,南堤溃口之事几乎防不胜防。根据《明清官堤溃口年月表》,由于南江北沱,洪水过境比较顺利,江水相对平稳,南堤在顺治至乾隆间的150年间仅6次溃堤,而嘉庆至道光的50多年间达13次之多。另一方面,作为长江航运重要水运会点的松滋城,其航道通行也不再顺畅。同治年间黄家埠堤溃,南向分流形成,这使南沱江水下行流量减少,长江羊角洲垴至流淀尾90余里,夏秋之间尚可行小轮,秋冬江水退落,较大的船只甚至不能驶至县城西门。到民国时期,松滋城虽仍为长江边的县城,航运已很不方便,长江航线上的“船舶靠岸在长江北十二里处,如船来松城,必先绕道。临冬木船可行,轮船受阻”。“南流渐淤,上下船只概由北流驶行,向日接受外界文化及经济活动之重要性已日减消。”
江水接连冲溃堤岸也连带冲毁驿道。道光十二年(1832)涴市驿西堤溃,驿道被水冲没,改经圭形堤。咸丰十年(1860),大水冲毁圭形堤十余丈,绅民捐资修筑桥梁,仅供步递,而马递不行。次年,知县汪维诚在采穴口设置短驿,权为接引之计。同治元年(1862)陕道阻塞,次年朝廷一度将原本经由陕道入西藏、四川、云贵等省公文改由东路绕行县前、涴市二驿过荆江递送。同治四年恢复到原路,仍改由陕道行走。改回陕道与松滋驿道行走不便有关: 松滋县前驿西至宜都川江驿90里,山路崎岖;又东至涴市驿原程60里,因江堤叠溃,驿道为水冲毁,需绕行80里。
由上可知,松滋城区位随江沱变换而发生变化。清中期江道北徙后,松滋城“离开”了长江主航道,长江航线上的船舶停靠松滋城不再方便,航行也随着边滩的发育日渐困难。松滋城的航运地位日渐下降,实际成为“小河”边上的城市。同时,江水多次冲溃江堤,驿道被毁,也给陆路交通造成影响。交通不便制约了松滋城的经济发展,来往松滋经商者减少。这些变化的累积使松滋城继续作为县治的区位优势逐渐丧失。

三、 市镇兴衰与新县治选择的多样性

“北江南沱”水系重构不但使松滋城失去县城水利枢纽地位,也改变了县境东部的自然环境和航运条件。长江出三峡,涌入江汉平原后,河道弯曲,水流变慢,泥沙容易淤积,造成河床抬高。每到汛期江河水位高涨,百姓以堤为命,南岸堤防松滋段首当其冲。明清两代虽建官堤,但时常溃破。道光十二年陶家铺、史家湾溃口,难以修复,不得不在外滩另外修筑堤段;十四年(1834)史家湾再次溃口。同治九年(1870)长江发生特大洪水,松滋城东南黄家埠(今松滋老城镇东南大口村)堤溃,因修复耗费巨大索性不绝,从而形成长江南向分流。同治十二年(1873)长江再次发生大水,南向分流加深,最终形成长江中游仅次于藕池分流的第二大分流,即后来的松滋河。黄家埠堤决口后江水漫流,县境湖港分支皆无定轨。松滋县民顺着江水主要流向兴修堤垸,筑堤防水,漫流的江水由此形成东西二漕,这是松滋河在县境内的基本雏形。松滋河包括南支江水一段,自新口入松滋内陆,分东、西二支,以西支为主流。后松滋河发展成长江分流入洞庭湖的重要河道,也成为贯通松滋南北的主要水运航道。民国时期的松滋河最佳通行时间在5—11月,洪水季节水深10米左右,中水期水深5米左右,中水期时东支可分段通行10—100吨级船舶,西支100吨级船舶通行较多,洪水期1000吨级船舶也可通行。
松滋河航道的演变影响着松滋县内集镇的兴衰。“南江北沱”时期,与县城同处长江南岸的朱市(今松滋市朱家埠村)、新场(今松滋市新场)被称为“小南京”。清末,随着南部洞庭湖经济贸易兴起,县内集镇南多于北,贸易亦南盛于北。民国初年,位于松滋河滨的集镇日渐兴盛,主要有松滋河东支河岸的米积台(今松滋市米积台)、沙道观(今松滋市沙道观镇)和西支河岸的新江口,这三处在1937年成书的《松滋县志》中被称为“巨镇”,其中沙道观成为县内最大的集镇,有“小沙市”之称。1934年成书的《湖北县政概况》记载,县内“市镇以县城及沙道观、新江口等处,较为繁盛;其余如朱家埠、木马口(今松滋市木马口村)、天星市(今松滋市天星市村)、磨盘洲、街河市、西斋、刘家场、新陈市、纸厂河、杨林市、米积台、涴市、洋溪等处,均为寻常集镇”。由此可见,第一次移治前后新江口已是县内大镇之一,但当时新治选择了空间位置更居中的磨盘洲。
新江口早年为沼泽地。黄家埠堤溃口后洪水冲刷沼泽区形成河道,逐渐成为渔船(渔划子)停泊处,得名“划子咀”。松滋河西支渐成主流后,水运便利,该地北上可出长江通往沙市、宜昌,南下可达公安、湖南澧县等,附近粮食、棉花、土特产多在此地集散。清末,划子咀棉商经营的“八宝棉”与枝江县江口镇经营的“江口棉”媲美,称为“新江口棉”,划子咀也得名“新江口”。新江口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形成集镇,1928年物资进出量为沙道观镇的三分之一。到30年代初,全县商场“以沙道观为较大,约有大小商店近千家,出口花豆,入口盐、粮、布匹、杂货,均为大宗,每年贸易总额约千万元。次为新江口,有商店四五百家;又次为旧县城,约有商店三四百家,每年贸易总额不过百万元上下”。一说新江口商户达六百余家,形成堤街、河街、正街三条主街道。如前所引,新江口先后被《湖北县政概况》《松滋县志》列为县境三大市镇之一。所以新江口并非刘天佑等反对者所言地势狭隘、绝无发展可能之地。
自然环境的变化引起了松滋县内、外交通条件的变化,也改变了县域内市镇的兴衰。交通、经济格局的变化又引起了松滋县域内的政治地理格局的演变。1934年的《湖北县政概况》载,松滋“县向有南北之分,最近有移治非移治两派,然遇地方大事,尚能牺牲私见”。这说明当地南北之分的格局已有一段时间,在“移治”外的事务中也存在。该书没有直接记载“南北之分”具体如何,但其中《松滋县各区地价比较表》载全县共五区,有三个区为“南乡”,一个区是“东乡”,只有第二区为“县城附近”。这个划分与上引“南北之分”有差异,但可以推测: 县城所在的北乡区域较小,南乡地域广大。该表记载的地价记录了当时松滋县经济地理的一个现象: 同属于南乡的第一区每亩地价约70元,第三区约50元,北乡(第二区)只有30元,南乡的第四区与东乡第五区同为20元,并称“一区土质最称肥沃,为产米最丰之区”,加之前述市镇(商业经济)分布,经济上也应是南乡优于北乡。因此,“(松滋)县向有南北之分”的政治地理格局应也形成了一段时间,并在1933年的迁治中发挥了作用,因而被省民政厅记载在案。
“南北之分”使支持与反对移治的人呈现明显地域性,包括数量上的显著差异。抗战前,组织“移治委员会”的雷次勋是南乡西斋人,当时属第三区;抗战后,最早提出移治新江口的参议员罗超寰为县南峻西乡人,支持者参议员陈楚楠则是新江口所属新泰乡人,坚持返回松滋城的公民代表刘天佑和参议员刘福田均为邻近松滋城的朱市人。对于松滋县是否移治,陈楚楠和刘天佑为代表的南、北两个群体各执己见。松滋城附近各乡参议员主张迁回旧治,陈楚楠一派则认为新江口“无一不适合现代县治之条件”,强调“现代县治”,是从政治角度对旧治派进行反驳。其余各乡议员也支持迁至新江口,各派政治力量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也符合松滋大多数人的诉求。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视察专员朱启霖谓“迁新者占绝对大多数”,应该是一种客观记录。同处长江南岸的涴市参议员熊蓝田不支持迁回老城,但县南参政乡参议员李君和主张迁回。这也印证了在县治迁移中不同群体甚至不同个体对城市选址条件的评判标准是不同的。
具体选“南乡”哪个集镇作新县治也有争论。1937年时,松滋河东支河岸的米积台、沙道观和西支河岸的新江口已为“巨镇”。选哪一个都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由于史料缺乏,较难推测抗战前选磨盘洲时雷次勋等人的想法。从地图上看,磨盘洲处于县境适中之地,县南部洈水流域的刘市、西斋、街河市、杨林市、纸厂河等地民众赴新县治路程明显缩短。抗战后,罗超寰第一个提出移治,并提议将磨盘洲和新江口作为候选地,直接将沙道观和米积台这两个重要集镇排除在外。陈楚楠等人又指出“县前新治(磨盘洲)环境狭隘、交通不便,殊非设治之区”,也排除了磨盘洲。选择新江口的理由,大致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从空间位置上来看,沙道观和米积台均位于松滋县境偏东(图1),距离县境西南部过远,不便于对县境西部的控制,也不便于县境西部民众到县城。选择米积台,很可能引起松滋县政治地理的“东西之分”。新江口位于松滋河西岸,西与丘陵地区相通,东与平原地区仅一线之隔,空间地理位置上与磨盘洲相比略差一些,但与松滋城、沙道观和米积台相比较“居中”。移治前民国时各重要城镇之间的陆路建设里程也说明了这一点: 新江口至洋溪、刘家场、街河、磨盘洲、西寨、新陈市、杨林市的距离均小于县城至这些地点的距离,新江口还是县城至街河、西寨、新陈市、杨林市的中转点。新江口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在朱启霖勘察报告里也有明确记载:“日后公路修筑,水道疏浚,电讯密布,原可缩短距离与时间,但地愈适中益以交通之便,则指挥愈灵,效率愈大,无可否认新江口以地位适中论,的胜老城一筹,且可免除逃税逃越境之弊。”这在1945年12月省府准予裁撤沙道观区署以体民困的事件上也有体现。县治定于新江口后裁撤沙道观区署,因两地仅距30里,不符合县治百里外才设区署的规定,且战后需休养生息,撤署可免去县东北等乡数十万元的费用,与民休息。审查意见言明,县治已移于新江口适中地点,全县无距离县治百里乡镇,确无设置区署之必要,同意裁撤。
其次,从地势上来看,东部沙道观、米积台等市镇因水而兴,也受限于水,其地势低洼,易遭水患。1929年开始连绵阴雨,米积台内泽成灾,1931—1949年前洪水连年泛滥,河床增高,若为县治,将面临排涝等问题。新江口与沙道观、米积台相比,水患较少。此外,沙道观、米积台又长期在战乱前线,毁坏严重。文献记载,1944年日寇曾两度窜扰至沙、米二地,所过之处庐舍为墟。
最后,抗战期间县政府就曾计划迁至新江口。由于历史惯性,这一举动势必对战后治所选定产生影响。1941年11月,王一鸥县长任内,就有迁移至各方往来孔道的新江口办公的设想,只因具体办公地点确立几经波折,加之采买新江口谢家楼看守所的修建材料耗时弥久,迟迟未能实行,所以至1942年8月仍于麻水坪办公。

四、 结语

谭其骧在讨论中国历史上的都城选址时指出,“历代统治者主要是根据经济、军事、地理位置这三方面的条件来考虑”在何地建都。他特别谈到都城地理位置“居中”这个问题:“设若地理位置并不居中,但具有便利而通畅的交通路线通向四方,特别是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地,则不居中也就等于居中。所以地理位置这个条件也可以说成是交通运输条件。”虽然都城选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可选择的空间范围更大,但都城与县城都是区域内的政治中心,两者选址有相似之处,尤其地理区位。今天的松滋市老城镇从宋代成为县城至民国年间县署两次迁出,都与交通运输条件密切相关。
宋代将松滋县治设在今松滋老城镇,紧邻长江干流,其优点是具有长江航运的便利,军事上成为控制长江的一环,缺点是位于县境极北,离县境南部地区,尤其是西南部地区过远,控扼乏力。清代中期,荆江段长江由“南江北沱”演变为“北江南沱”,加之南向分流形成,使得松滋城从大江边上的城市下降为“小河”旁边的城市,水运交通优势明显下降,不再拥有长江航运带来的经济红利,而在县域极北的区位劣势显露无遗。这使松滋城失去了作为县治的“合理性”,1933年就被放弃过,虽偶然重新短暂成为县治,但1945年再次失去县城地位,从此成为“老城”。
“北江南沱”使松滋县遭遇洪水数量增多,形成长江南向分流,最终形成今天的松滋河。松滋河水路航运安全性渐趋稳定,成为通往洞庭湖的航路。新航路的出现改变了松滋的经济地理格局。县境中部松滋河两岸的沙道观、米积台、新江口等市镇逐渐兴起,在交通和经济上表现出超越松滋城的态势。1934年南乡第一区、第三区为全县地价最高的两个区,从一个侧面说明“南乡”较为富裕。交通、经济格局的差异传到政治层面,在20世纪30年代初形成了“南北之分”的政治地理格局。这使得移治成为“多数人”的选择,并最终促成抗战前后的两次迁移。
第二次移治时实行小乡制,各乡都有民众代表参加,参与者较多。松滋县在抗战前已经发生过一次移治,各乡代表是衡量了移治利弊后才做出决定。各乡民众代表自主决定是否迁治,这与传统社会移治往往由一些外来官员决定存在着明显不同。在沙道观、米积台、磨盘洲等市镇中,新江口被“南乡”人选为新县治,可能存在一些人的主观因素,但也存在诸多客观优势。它在县境较居中位置,又处于县内主要河流——松滋河畔,交通方便(包括与邻县交通),集镇发展与沙道观等地也不相上下。从档案中看,这次选址没有受到铁路、公路、工厂等近代因素影响,选址条件倾向传统社会的标准。
结合已有研究,水环境变迁对政区治所迁徙的作用存在地域差异,民国松滋县移治有其独特性。在黄淮平原地区,水患大多表现为汛期时洪水将城池冲蚀、冲毁,使官署民舍坍倾,因而不得不另选新址,具有突发性。西江流域常年降雨丰富,持续暴雨引起河流水位上涨,进而淹没地势较低的城池街道、房屋,迁治是一种渐进、被动的调整。民国松滋县治迁移去旧城、选新址则存在一个驱动力传导过程。“北江南沱”和松滋河的形成本身是一个长时段的演化过程,这些自然地理条件的变化作为原驱动力引起了松滋县城交通地位下降和县内交通格局调整,并进一步使县域内的市镇布局和经济重心发生转移,形成新的“南北之分”政治地理格局。这种格局成为松滋县两次移治的直接驱动力。与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引起的移治不同,松滋移治并不具有紧迫性,而是一种驱动力不断传导、多种因素集合下的移治,即水环境变化不对政区治所迁徙产生直接影响,但它通过对交通、经济、政治的不断影响,最终产生了迁治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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